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5月8日在“纪念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座谈会”上表示,为了从制度上更有效地应对水污染防治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前期研究工作。 1984年审议通过的水污染防治法,先后于1996年和2008年进行了两次修改,对控制和防止水污染进一步加剧产生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国水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再修水污染防治法提到议事日程。 与会专家学者表示,很多地方领导关注的首要问题仍是GDP增长,环保工作“讲的多,做的少,软的多,硬的少”。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有的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应付执法检查,“打开机器欢迎,关掉机器欢送”。 “我国水污染形势如此严峻,归根到底是没有按照科学发展观办事,没有按照法律办事,没有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热衷急风暴雨式的运动,没有坚持不懈地打持久战。”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易说。 2013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64.1%好于III类水质,比2005年提高26个百分点;10.3%劣V类,比2005年下降17个百分点。 “全国4778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59.6%的水质较差甚至极差。全国9个重要海湾中,7个水质差或极差。污染物排放远超环境容量,水污染治理任务艰巨。”环保部副部长翟青说。 钱易建议,将确保水环境良好和饮用水安全作为水污染防治的最终目标,把源头控制、减少排放放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首位。此外,应认识到污水是可贵资源,在水污染处理过程中实现污水的资源化、能源化。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环保部等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学者达成共识,不断完善和深入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加大水污染防治法治建设力度,是扭转我国水污染严峻形势的一条根本途径。要进一步修改水污染防治法,不断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规范;加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力度,切实发挥法律的功能;加强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为水环境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为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部署,工信部向各地下达了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 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相比,钢铁行业淘汰任务超170万吨,水泥行业超850万吨。其他行业任务量与去年相比也有较大幅度增加。 今年一季度,由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多个部委已联合启动淘汰落后产能年度核查。10个工作组由上述部委司局级负责人带队,考核各地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据了解,江苏、陕西、山东等地已经提前两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计划。 各地分解任务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严控新上增量。要求今年要淘汰钢铁2700万吨、水泥4200万吨、平板玻璃3500万标准箱等落后产能,确保“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提前一年完成,真正做到压下来,决不再反弹。 按照规划,明年是淘汰落后产能最后一年,主管部门及地方对这项工作投入力度较大。 工信部下达的总体目标为:炼铁1900万吨、炼钢2870万吨、焦炭1200万吨、铁合金234.3万吨、电石170万吨、电解铝42万吨、铜(含再生铜)冶炼51.2万吨、铅(含再生铅)冶炼11.5万吨、水泥(熟料及磨机)5050万吨、平板玻璃3500万重量箱、造纸265万吨、制革360万标张、印染10.84亿米、化纤3万吨、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2360万千伏安时、稀土(氧化物)10.24万吨。 据了解,各省市已经将任务分解,具体指标将于近期分发至具体的地区和企业。 按照要求,各设区市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落实到企业,并于11月底前,督促企业全部拆除列入今年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使其不能恢复生产,并确保落后产能设备不出现转移,同时,组织完成考核验收。 来自山西省经信委的消息,山西省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已经正式出炉,淘汰对象涉及炼铁、炼钢、水泥、焦炭等七个行业的45家企业。 今年山西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炼铁105万吨、炼钢320万吨、水泥118.8万吨、焦炭678万吨、电力57.4万千瓦、电石23.6万吨、铁合金8.13万吨。 这些具体任务涉及到陕西省内45家企业,其中包括炼铁行业的山西省新临钢铁有限公司、水泥行业的五台县宏泰水泥有限公司、电力行业的东山热电有限公司等。 据了解,今年9月底前,山西省要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列入名单的落后和过剩产能主体设备及附属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废毁,使其不能恢复生产,且不能向其他地区转移。 多地提前完成“十二五”目标 由多部委联合进行的淘汰落后产能年度核查,对各地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摸底,有部分地区提前完成了淘汰产能任务。 2013年江苏省承担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90家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拆除了相关生产线、主体设备。实际淘汰落后和低端产能:炼铁210万吨、焦炭60万吨、铁合金1.2万吨、铜冶炼(含再生铜)15.6万吨、铅冶炼8万吨、水泥328万吨、平板玻璃262万重量箱、造纸13.8万吨、制革16万标张、印染73793万米、化纤14万吨、铅蓄电池657万千伏安时、纺织制品7.3万吨、铸造制品10万吨。 随着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实现,江苏省提前两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计划。 截至2013年底,陕西省在“十二五”期间已累计完成淘汰水泥759.2万吨、焦炭91万吨、电石21.4万吨、铁合金17.72万吨、造纸53.05万吨、电解铝2万吨、锌冶炼0.26万吨、印染9075万米、酒精4万吨,提前2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四川省列入2013年工信部公告的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涉及炼钢、焦炭、铁合金及水泥、玻璃等10个行业、120户企业,目前全部企业已按规定时间完成淘汰任务,除个别企业拆除主题设备外,一百多家企业已基本全部拆除。 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协调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表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可随时与办公室联系。 上述提前完成任务的地区并没有放松淘汰落后产能。 据悉,今年江苏省将重点在钢铁、水泥、船舶等严重过剩行业产能化解上,在印染、铅蓄电池、纺织等传统行业提档升级上,在光伏等新兴产业重组改造上,继续加大力度推进落后产能、低端产能、低效产能的淘汰和过剩产能的压减。 按照省政府工作报告,陕西今年全年淘汰落后产能497万吨、2000万米、125万重量箱。 |